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2021年5月22日被告人刘东因突然加速车辆,故意冲红灯撞死5人,被执行死刑。
据了解,该事件发生原因是被告人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在当天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驾驶宝马轿车在沿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冲闯红灯行驶,冲撞多名正在行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当时就造成五名被害人死亡,八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伤。之后刘东更继续开宝马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追尾一辆厢式货车,令货车损坏,随后再弃车逃离案发现场。事后的刘东更否认自己开车撞人的事实,只承认与他人车辆发生追尾。
就上述事件,4月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东无视法律,造成五人无辜牵连死亡,又导致多人受伤、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行为已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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