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文表示,自己在奔驰4S店花了200 多万元购买的一台G新车,结果发现该车竟然是重大事故车,这究竟是什么回事?如果消息属实这次奔驰4S店就惨了。
据悉,该网友表示,奔驰大G新车是于2018年10月2日,在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新车原产地标识为奥地利的梅赛德斯-奔驰G 500越野汽车,当时双方均签定的销售合同中,明确为“中国规格新车”。车主使用至今年想转让给亲友,所以通过平台查询汽车的基本情况。结果发现,该车在他购买前的三个月就出现过一次较大的交通事故,其车损金额高达36.40万元。从车辆维修轨迹图来看,可以明显看到有九处发生过事故,包括正前、前左、中左、顶部、中右、后方全部发生维修痕迹。
目前,针对上述情况,奔驰4S店仍未出面作出相关说明。但按照双方已签字的合同属实的话,奔驰方很可能构成故意欺诈罪,将会付出“退一赔三”的巨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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