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的内容获悉,正在准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据《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个汽车企业需要在8月31日以前,完成对能源汽车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填写《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对安全排查的情况、实施情况、运营主体配合情况、存在风险及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
该《通知》具体需要各车企业对旗下新能源车经行以下几方面的排查。1、对新能源车进行安全质量排查,包括是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排查、新能源整车质量安全排查。2、各车企业应对新能源汽车产品进行全方位运行监测安全排查,包括对企业监测平台和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做到“应接尽接”,还有制定排查工作计划以及排查特殊状态新能源车辆安全隐患情况。3、各车企业应对售后服务做安全排查,包括是对产品维护保养、故障报警信息闭环处置、用户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情况,还有排查售后服务过程中供应商管理、服务和协同情况,以及企业应汇总整理售后服务过程中用户抱怨反馈集中的问题,包含各类公开渠道及其他渠道(舆情、网络信息等)。4、各车企业应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做到深入排查历年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情况,排查同一车型出现3起及以上起火燃烧事故的原因,从而制定相关车型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落实处置措施。5、新能源安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各企业做到从缺陷线索看,落实保障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稳定发展,同时,要对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事故调查及时上报至“新能源汽车事故上报平台”,主动开展事故调查。根据《通知》,如有企业存在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材料及不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将把企业列入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检查、一致性检查、飞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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