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从湖南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获悉,在去年8月1日,特斯拉二手车被特斯拉起诉至法院,特斯拉主张其已构成商标与著作权侵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50万元等。
对此,特斯拉表示,被告在店铺门前和店铺内使用大量有关特斯拉的品牌标识,将公司的注册商标“特斯拉”作为二手车买卖,使其他人误以为被告与原告存在特定合作或关联关系。而被告特斯拉二手车对此辩称,原告对于涉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在一次销售后已经用尽,无权禁止他人在二手车业务上使用,而且被告对涉案商标的使用并未切断其与原告的关系,也不会让公众对所销售的二手车商品来源造成混淆,不构成商标侵权。
总结上述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悬挂在店铺门头及内部装潢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且被告总公司的关联公司曾大量申请注册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因原告特斯拉品牌认识度高,容易起到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属于有商标性使用。同时,被告人还以“全国唯一特斯拉二手车连锁专营”加以宣传,更容易引人误解,所以,被告搭便车的行为,会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被告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30万元。
相关资料显示,商标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商标通过注册获得商标权后证明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这些关于商标权的诉讼近年来屡见不鲜,此前华为也因一商家加“HUAWEI ” “华为汽车”等作为展示赛力斯牌汽车的广告用语,被华为举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去,最终商家被罚款3.5万余元。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关乎商标权是众多车企尤为在意的事,奉劝商家们在选择商标之时,应多考虑其他行业,甚至连读音都应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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